各消防职业培训学校及社会需申报鉴定的个人:
按照中国消防协会《关于下发2018年度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全国统考有关事宜的通知》要求,结合我省鉴定工作实际情况,现就2018年度鉴定工作计划通知如下:
一、鉴定工种及级别
(一)、建(构)筑物消防员(对应2015年版《职业分类大典》消防设施操作员)的初、中级。
(二)、灭火救援员(对应2015年版《职业分类大典》消防员)的初级。
二、理论统考日期及理论申报的有关要求
(一)、理论统考日期
1、******季度:2018年3月25日(星期日);
2、第二季度:2018年6月24日(星期日);
3、第三季度:2018年9月23日(星期日);
4、第四季度:2018年12月16日(星期日)。
(二)、理论申报的有关要求
1、按照中国消防协会理论统考要求,理论统考申报的******季度截止时间是:2018年2月24日;第二季度截止时间是:2018年5月21日;第三季度截止时间是:2018年8月20日;第四季度截止时间是:2018年11月15日。
2、各消防职业培训学校在每季度理论统考申报截止日期前,分别完成本学校学生的理论补考上报工作。个人理论补考工作由我站负责安排并通知本人。
3、申报截止日期后,一律不受理本批次申报工作。因为我站在理论统考申报截止日期后第二天,将向中国消防协会上报******理论考试卷份数,以保证******理论考试的全国印卷工作的完成。
三、建(构)筑物消防员(对应2015年版《职业分类大典》消防设施操作员)技能考核日期及申报的有关要求
(一)技能考核日期
1、技能鉴定(技能补考)时间的安排,除每季度******理论统考日前后一周不安排技能考核外,全年实行每周一、二、四、五技能考核(节假日除外),其技能考核每天工作时间为上午8时40至11时20分,下午13时10分至16时20分(冬季时间);夏季下午工作时间顺延半个小时。
2、每天技能鉴定人数为40人。由我站按申报审核通过的考试顺序,通知有关学校及个人准时参加。
(二)、技能申报的有关要求
1、每周三为技能考核、理论统考申报日(每季度******理论统考日前后一周和节假日除外)。
2、申报地址: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(吉林)站在(长春市会展大街与昆山路交汇处,总队万龙宾馆院内里侧的二楼)
3、申报有关条件、程序以及联系人、电话等,可查询《吉林省消防协会》网站。按照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(吉林)站文件(吉消鉴2017-022号)《关于下发(初、中级建(构)筑物消防员申报鉴定的条件、有关资料、工作流程)的通知》要求执行。
四、灭火救援员(对应2015年版《职业分类大典》消防员)初级的技能考核,按2017年的模式进行。
此通知。
二〇一八年一月三日